政治學常見的徇私現象
中文世界很少有人有意識區分裙帶政治(nepotism)、朋黨政治(cronyism)和庇護人政治(patronage politics)。這三個詞所指的意思看起來非常相似,許多人想當然就將之籠統概括成「任人唯親」或「裙帶關係」。
顯然,本文作者更傾向於假設,這三種政治現象不但不一樣,如果忽視其中差別,還可能導致無法準確認識中國的政治生態。
《不列顛百科全書》在「nepotism」條目下,給出的區分是:「nepotism」傾向於偏私親戚,大致等同於中文的「裙帶關係」;「croynism」則傾向於偏私朋黨,大致等同於「朋黨關係」;「patronage」指執政黨用重要職位獎勵盟友和支持者以換取其忠誠,大致等同於「庇護人關係」。事實上,三種情況都可能在企業、組織和政府中出現。1
從政治人類學角度來看,有研究者認爲「裙帶關係」是部落社會和農業社會的前工業化時代道德觀念在向工業化和現代化轉型初期殘留現象。2 但是這種定性並不準確,因爲在部分工業化程度較高的國家,比如中國,「裙帶關係」一樣可能很猖獗。即使在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也一樣可能存在程度較輕的「裙帶關係」。
比如美國前總統約翰·
甘迺迪(John F. Kennedy)就任命其兄弟羅伯特·
甘迺迪(Robert Kennedy)爲司法部長,希拉蕊·
柯林頓(Hillary Clinton)在比爾·
柯林頓(Bill Clinton)政府任職,唐納·
川普(Donald J. Trump)政府也將時任總統女兒、女婿任命爲特別顧問。3
公衆很難給予這類現象以積極評價。儘管林登·
詹森(Lyndon B. Johnson)總統曾經推動過禁止裙帶關係立法,4 但是後來民主黨和共和黨政府都出現過上面説到的情況。不論在民主國家,還是在非民主國家,依靠著「裙帶關係」、「朋黨關係」和「庇護人關係」的政治現象都處於灰色地帶。雖然我們普遍認爲民主政治比較優越的地方就在於能夠盡可能從制度上跟這幾類現象撇清關係,但這些現象在民主國家並不見得就會造成有嚴重破壞性的惡果(除非其民主制度本身就有嚴重缺陷的國家)。
在非民主國家,這些現象也不見得一定有汎濫成災的效果。比如新加坡國父李光耀擔任政府總理25年之久,卸任總理之後,又「垂簾聽政」21年,其子李顯龍後擔任政府總理也有20年之久,但新加坡卻被普遍認爲是推行「賢能政治」(meritocracy)比較成功的典範。相比於「裙帶政治」、「朋黨政治」和「庇護人政治」汎濫成災的國家,新加坡政府清廉程度卻長年在世界最領先之列。
對「徇私」(favouritism)現象猖獗到汎濫成災的國家來説,情況就可能大不一樣了。由於缺乏制度性約束,「裙帶政治」、「朋黨政治」和「庇護人政治」在中國這種尤其看重「關係」的國家特別蔚然成風。今年4月初,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某支行長兒子引起一陣軒然大波,從中可以看出,雖然有所謂「親屬回避制度」,但這種制度形同虛設,一家出幾個行長的情況不見得就是例外。「裙帶關係」不僅在國務院直屬央企中存在,也在中國官場隨處可見,比如「紅二代」、「紅三代」與「官二代」就遍佈朝野,乃至所謂「太子黨」内部鬥爭,也是這些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團之間的「裙帶政治」。「朋黨政治」也同樣很明顯,比如習近平派系重要角色陳希和劉鶴就是在同學關係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至於「庇護人關係」——這裡指依托同僚和舊部建立起來的關係網絡——就更普遍,比如改革開放時代著名的「石油幫」、江澤民派系的「上海幫」和習近平派系的「之江新軍」就是依托同僚和舊部建立起來的小圈層。5
很多時候,這些關係網絡也錯綜複雜地交曡或糾纏在一起。比如2015年1月3日,新華社罕見對外承認黨内存在「三大幫派」,並將之公開命名爲「石油幫」、「秘書幫」和「山西幫」,其中「山西幫」主要頭目原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和原山西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就是親兄弟關係。這種情況就是「裙帶關係」跟「庇護人關係」重叠的案例。6
自習近平上臺以來,有關黨内山頭林立搞「團團伙伙」的現象,中國官媒和黨媒抨擊聲不絕於耳。敲掉前面提到的「三大幫派」,是不是就沒有其他幫派了?2021年至2022年間,北京當局重拳打擊「孫力軍團夥」至少8人,這説明「庇護人關係網」其實仍普遍存在——只要沒打擊到,就暫時不承認。
事實上,這種派系林立的情況,新華社只承認了其中一小部分,而且是在派系鬥爭打垮對方之後才提出來的。對於當權的主要派系,中國官媒和黨媒則幾乎隻字不提,不承認也不否認。比如上面援引的新華社刊文殺氣騰騰地抨擊在黨内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甚至坦承每個落馬的「大老虎」背後都有一個圈子,形成了「緊密的貪汙網絡」,最終導致某一地區、某一領域的「塌方式腐敗」……但是新華社就極力回避「之江新軍」這種説法(其他官媒和黨媒也是如此)。習近平曾在浙江、福建等地任職,是不是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呢?官媒和黨媒顯然不可能觸及這種話題。
當局極力抨擊在黨内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而反腐運動也是沿著這些大大小小的山頭來逐個打擊,這些情況表明當局對「庇護人政治」的嚴重關切可能大於腐敗本身,而反腐敗其實只是打擊「庇護人關係網」的理由和效果,並不見得其動機就是爲反腐敗而反腐敗。
「裙帶政治」、「朋黨政治」和「庇護人政治」同樣可能滋生腐敗(在非法治國家尤其如此),但如果説「裙帶政治」和「朋黨政治」主要關係官僚選拔的公平性,「庇護人政治」就跟官僚選拔公平性沒有多大關係了(雖然這三種情況完全可能重合)。「裙帶政治」和「朋黨政治」反而關係到政權和政治同盟的穩定性,只要不跟「庇護人政治」重叠就不是首要打擊對象。所以當局對前兩種情況實際上是睜隻眼閉隻眼,雖然嘴巴上肯定是義正言辭要打擊的。比如前面提到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某支行行長家屬涉嫌違反「親屬回避制度」,但是當局並不立案調查,也不公開相關信息,甚至只通過媒體一口否認就算結案。
「庇護人政治」則大不同:「庇護人政治」對黨國構成結構性危害,而且這種結構性危害實際上是無法通過反腐運動來鏟除的。
當我們談論中國的派系鬥爭的時候,不同時代確實體現出截然不同的特點,如果籠統地稱之爲「派系鬥爭」,是有問題的。改革開放初期,「結黨營私」的現象雖然很常見,但這時候派系鬥爭更像是圍繞政治路線的鬥爭。比如鄧小平支持的改革派和陳雲保守派(或意識形態派)之間的派系鬥爭,更接近西方國家圍繞政治路線分歧的鬥爭。江澤民時代以後,政治路線鬥爭越來越少見,但是派系鬥爭卻仍然存在。乃至到習近平時代,所謂的「派系鬥爭」,越來越不像政治路線鬥爭,反而更像圍繞「庇護人政治」展開的權力鬥爭。尤其中央權威在面對大大小小的「庇護人關係網」之時,較多考慮如何通過「削藩」來將權力收歸中央,較少關心改革開放路綫問題,甚至原先改革派陣營的二代和三代官僚也不是習近平反腐運動的首要打擊對象。胡錦濤之子胡海峰的仕途最多就是遭到權力核心邊緣化,不見得就因爲路線分歧遭到打擊報復。即使是胡錦濤時代晚期,在扳倒圍繞薄熙來的「庇護人關係網」時,繼承人問題的緊迫性其實遠大於路線鬥爭(雖然繼承人也可能關係到政治路線上的變化)。習近平上臺之後,其政治路線其實跟薄熙來沒有本質區別(都是傾向於意識形態鬥爭那一側)。
也正是因爲「庇護人政治」的關係,習近平時代的政治鬥爭看起來更像北洋政府時代的派系鬥爭:直系、皖系、奉系和其他派系,包括跟支持國民黨的地方派系的鬥爭,表面看起來是諸侯割據時代的激烈黨爭,實際上在政治路線分歧並不明顯。在這些鬥爭中,與其説是政治理念占有最重要位置,遠不如說己方派系利益才是首要目標。這裡所謂的「派系利益」指的其實就是:處於己方「庇護人關係網」的官僚(和軍閥)爭奪更多的權力資源。即使用「三民主義」標榜自己的國民黨派系,在與其他各路割據勢力抗衡的過程中,也不見得政治理念上的分歧是清晰可見的。兩次「府院之爭」表面看起來像是政治見解上的分歧(包括圍繞對德國宣戰議案的鬥爭和武統與和統之爭),實際上仍然離不了「庇護人派系」權力鬥爭的本質。因爲這種類型的派系鬥爭,最大特點就是你死我亡的鬥爭(所謂政治分歧只是口實罷了,跟習近平時代用反腐敗爲口實一個性質)。也就是説,這種鬥爭以消滅或馴服其他派系爲最終目的,並不是爲達成對己方有利的妥協方案,在尊重各大派系利益前提下,與各方展開和平競爭。鑒於北洋政府時代軍閥擁兵自重的情況(包括國民黨也是如此),和平競爭實際上是不可能的,這也是「南北議和」始終未能達成的原因之一。
就此而言,除了沒有軍事割據之外,習近平要克服胡錦濤時代諸侯林立的局面,跟北洋政府各大派系之間權力爭奪戰並沒有本質區別。再者這一次,中央權威有效削弱了地方「藩鎮」,並不存在北洋政府時代軍閥勢均力敵、互相吃不掉對方的情況。然而,既然沒有諸侯割據之虞,馴服各大派系可以理解,但是馴服手段通常以破壞對方派系(乃至有時以趕盡殺絕)爲目的,不少人無法理解:爲什麽這種情況下,派系鬥爭是失控的?保持派系平衡不是更好嗎?除了跟北洋政府一樣缺少制度化的和平鬥爭框架之外,還跟「庇護人政治」的複雜性有關。
「庇護人政治」到底有多複雜?爲什麽説「庇護人政治」絕不同於一般派系鬥爭和公衆經常簡單化的浪漫想象?爲什麽有的利益團體被連根拔起,有的官僚卻鉄打不動、穩如泰山?共產黨雖然意識到,在黨内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現象很猖獗,但是其對自身的「庇護人政治」認識並不清晰。「庇護人政治」到底説明甚麼問題?
「恩主」與「依附人」
我們說「庇護人關係」的時候,實際上預設了「恩主」(patron)與「依附人」(client)兩種角色。一個「恩主」很可能提拔、獎掖、收買和拉攏多名「依附人」,以培植親信,成立一種類似「權力共同體」或「攻守同盟」。一個「依附人」不但可能自己秉承其「恩主」的意志,向下發展依附於自己的關係網絡,這時候自己也是次級「依附人」的「恩主」;一個「依附人」還可能同時向上尋求多名「恩主」庇護,與此同時,還與同僚組成「攻守同盟」。
在同一個「庇護人關係網」裡,不但可能同時存在多個同級別「恩主」(這種情況表明這些「恩主」之間存在同盟關係),還可能存在不同級別的依附體系——處在各級依附體系的受益人彼此之間,既可能是同盟關係,也可能並不結盟,而是分別向其他上級「恩主」尋求庇護。如此,一個「庇護人關係網」就不可避免與其他「庇護人關係網」發生重叠,這就產生一種利益共同體的共生關係。
但正是由於存在這樣紛繁複雜的情況,「依附人」對「恩主」的忠誠就顯得尤爲必要。然而,由於「人民共和國」並沒有將政治鬥爭公開化、合法化,這就給政治鬥爭製造出很多不確定性因素:如果一個「依附人」只依靠同一名「恩主」,這位「恩主」倒臺就勢必牽連其下屬依附體系,那這個「依附人」也在劫難逃;爲了解決這種風險,同一個「依附人」就可能同時尋求多個「恩主」庇護,將來即便自己因爲某一位「恩主」慘遭牽連,其他「恩主」也可能臨時來救。在這種情況下,反腐敗運動打擊某一個「庇護人關係網」,不見得一定將之斬草除根:假如這個關係網裡存在多名「恩主」和同時依附其他「恩主」的「依附人」,部分「恩主」和「依附人」就可能幸免於政治鬥爭。
比如現任國家副主席韓正就曾是江澤民派系人物,而且還有「上海幫」主政背景,做過江澤民派系得力幹將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副手,但是韓正就巧妙逃脫了胡錦濤時代對陳良宇黨羽的打擊,也逃脫了習近平時代對江澤民派系的清洗。像這種情況不見得跟韓正本人的清廉程度有關(沒有落馬的官員不等於就是清廉的),公衆往往很少察覺的地方是:這種情況跟同時尋求多名「恩主」庇護有關。跟韓正情況相似的,還有鉄打不動的「三朝元老」王滬寧和曾出任上海市委書記、後在全國政協主席任上平安退休的俞正聲。諷刺的是,公衆往往誤以爲這些人立場曖昧不明才是沒被扳倒的重要原因——其實恰恰相反:假如這些人立場曖昧不明,對當局來説反而是最不可信的「兩面派」,即使不當成首要打擊目標,也會是次級打擊目標,因爲騎墻觀望首先就違背了「庇護人關係」的忠誠原則。習近平時代反復強調「對黨忠誠」,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是經常用來教訓和責罰官員的口實。這裡表面上強調「對黨忠誠」,實際上是對黨中央的忠誠和對「恩主」的忠誠——當然,前提是「恩主」也必須對黨中央忠誠。這些表面上立場曖昧不明的官員,更像是同時對多名「恩主」盡忠的結果。
這裡肯定存在另一種情況:假如一個「依附人」同時對多名互相敵對的「恩主」盡忠,這種情況究竟是共產黨痛斥的「兩面派」,還是「識時務者爲俊傑」?恐怕都有一點。其實,胡錦濤上臺之前也被認爲同時有鄧小平和宋平兩名「恩主」。宋平是陳雲舊部,也被認爲是保守派中一個角色模糊的特殊人物。雖然鄧小平與宋平很難説是敵對關係,但胡錦濤起碼同樣在保守派中尋求到了庇護。7
共產黨雖然痛斥「兩面派」,但實際上能夠從殘酷廝殺中全身而退的人,除非一開始就賭對了「恩主」(比如李强、蔡奇、李希等習近平黨羽),否則其他大多數人都要作爲「兩面派」才能夠保全自己(儘管我們並不知道習近平黨羽中究竟有多少人曾經也兩邊下注、多方押寶)。所以共產黨政府不見得是真的抵觸「兩面派」,就跟宣傳機器天天在喇叭上說「反腐敗」,但其動機並不單純是爲反腐敗而反腐敗一樣。黨媒和官媒如果突然拉高聲調痛斥「兩面派」,實際上更像是在最後通牒立場不夠鮮明的官僚重新表明其對黨中央的忠誠,也就是瓦解其與原先「庇護人關係網」的依附和同盟關係,轉而將當權者當成「恩主」效忠。
後面這種情況,最知名的案例比如現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鴻忠。李鴻忠任職遼寧省委辦公廳秘書時,其「恩主」可能是時任遼寧省委書記(「太子黨」成員)李鐵映。1985年李鐵映進京出任電子工業部部長時,李鴻忠也跟著調任到電子工業部。三年後,李鴻忠還挂職擔任廣東省惠州市副市長等職,至1995年正式出任惠州市委副書記等職。此後至2007年11月以前,李鴻忠一直在廣東任職。其中1998年至2007年間,江澤民派系重要頭目李長春和張德江接連出任廣東省委書記。李鴻忠在廣東任職十餘年步步高升,跟江澤民派系「恩主」提携有著直接關係。在廣東期間,隨著李鐵映逐漸淡出中央核心權力圈層,李鴻忠倒向江澤民派系「恩主」是完全在意料之中的事情,尤其是在胡錦濤時代江澤民派系可謂權勢熏天。於是在2007年11月至2016年9月期間,在「恩主」庇護之下,李鴻忠升遷至湖北省委副書記、省長、書記等職。搶在張德江於2017年卸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至2018年退休之前,李鴻忠無疑迫切需要找新靠山,否則「恩主」失勢對於有江澤民派系背景的官僚來説十分危險(習近平「反腐敗運動」最主要的打擊對象就是江澤民派系官僚)。於是2016年1月李鴻忠就在湖北省委常委會上高唱「習核心論」,這是一種典型的效忠姿態。這一立場轉變意味著李鴻忠從江澤民派系再次叛變到習近平派系,奉習近平派系官僚爲「恩主」。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黨媒和官媒就曾多次厲聲斥責所謂「兩面人」。8 可見李鴻忠正是黨中央要通牒招安的那部分江澤民派系人馬。
2016年1月宣誓效忠後,同年9月李鴻忠就調任天津市委書記。走馬上任第一天,李鴻忠就再次祭出「習核心論」。對於外界來説,這種看起來有點肉麻的吹捧沒有多大意義。與公衆的想象截然相反,黨中央不見得真的喜歡所謂「習核心論」,但李鴻忠多次公開表示效忠具有示範效應:不論對原江澤民派系人馬,還是對騎墻觀望的官僚,又或者是習近平派系官僚,公開效忠並不是意在諂媚黨中央,而是表明願意帶領自己的依附者和盟友來投誠。如果只是單純諂媚,説一套做一套,那仍舊是黨中央嚴厲打擊對象。因爲黨中央需要的是前來投誠的「兩面人」,不是説一套做一套、陽奉陰違的「兩面人」(這種情況也是黨媒抨擊最多的)。
2016年10月,李鴻忠又在《天津日報》發表署名文章,將習近平原話「對黨絕對忠誠,要害在『絕對』兩個字,就是唯一的、徹底的、無條件的、不摻任何雜質的、沒有任何水分的忠誠」,發揮成「忠誠不絕對就是絕對不忠誠」。9 2017年10月,李鴻忠表忠心成果再次得到驗證:晉升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正式成爲副國級黨和國家領導人。在過於簡單化的民間想象中,李鴻忠是靠諂媚上臺的——甚至2023年李鴻忠當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時,是唯一一位未獲全票通過的候選人,可見其人也爲同僚所不齒。
但對於處在2016年反腐運動高潮時期的李鴻忠來説,不公開投誠,下場可能跟薄熙來、周永康、令計劃等人一樣悲慘。也就是説,民間想象李鴻忠靠諂媚升官發財,但其事實更像是李鴻忠靠公開投誠來自保。尤其面臨長期依附的「恩主」可能失勢的情況,對於惴惴不安的原江澤民派系官僚來説,是性命攸關的危險。
正是因爲官僚系統普遍存在「恩主」跟「依附人」關係,民間想象的「吏治腐敗」其實是過於簡單化的誤解。上下級和平級官僚結成同盟首先是爲自保,並不是爲更多的錢和權力。民間想象的行爲邏輯很容易不攻自破:如果你都守不住你的權力和財富,你積纍越多反而越危險。結成「攻守同盟」的官僚最重要的利益關切還是互相掩護。之所以需要互相掩護,是因爲缺乏制度性保障來確保這些官僚的權力安全。在政治鬥爭正常化和存在完善法治的國家,「庇護人政治」即便同樣存在,也不見得是造成腐敗的根源,更不要説絕大部分情況都沒有存在必要——官僚不需要尋求「恩主」庇佑來確保自己的權力和利益不受損失,法律和制度就可以保障這些;就算有「恩主」,受到法治限制的「恩主」不見得能夠給你提供任何實質性的庇佑,反而因爲你深陷醜聞,還可能牽連「恩主」倒臺。因爲成熟的民主國家通常存在完善的責任追究機制,提携過你的恩主也可能因爲你弊案敗露而被迫引咎辭職。當然,那就更不要說在不少民主國家根本不存在一個實際依賴上級官僚的官員選拔機制:由於不一定存在這種機制,「庇護人政治」就沒有多少生存空間。
也正是因爲這個原因,在民主國家,結成「攻守同盟」的官僚往往不是基於互相掩護,而是基於政治理念上的認同和利益上的妥協。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處於同一個派系,你的同僚因爲弊案敗露倒臺,卻不見得會牽連到你頭上,前提是你不知情並且沒有直接利害關係。但是如果換成是「庇護人政治」,即使你並不知情而且沒有直接利害關係,你的「恩主」倒臺,也可能導致你被一並清洗出局;甚至即使只是你的「依附人」因爲某些原因被抓住弱點慘遭剪除,那麽清剿你的「黨羽」,其目的往往就是奔著你來的。
這也是爲什麽在2012年至2014年之間,在打擊實權人物周永康之前,先逐一剪除其周邊黨羽。其中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在2012年12月落馬,就被認爲是打響「倒周運動」第一槍——甚至在同年稍早前,在薄熙來倒臺時就已經有人在揣測周永康會不會是最終打擊目標,因爲薄熙來與周永康就是盟友關係——二人與徐才厚、令計劃等人還結成了一個多元「恩主」系統,屬於這個系統的官僚不少也是江澤民派系成員,至少與該派系過從甚密。隨著「政法系」、「四川系」和「石油幫」骨幹逐一剪除,最終不但端掉了周永康,還順手端掉了周永康的其他盟友,事後還追究了其餘黨羽(除逮捕之外,還有將一部分官員邊緣化)。在清剿周永康黨羽的時候,處於這個多元「恩主」系統下面的次級「恩主」系統也遭到了清算。2013年底落馬的另一位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崇禧就是周永康直接下屬和親信。作爲周永康「依附人」,李崇禧自己也發展出一個次級的依附系統。在這個系統中,李崇禧自己也作爲下級官僚的「恩主」。李崇禧倒臺前,其親信原雅安市委書記徐孟加也被拔掉——這個徐孟加就是李崇禧的直接「依附人」,也間接依附周永康與盟友結成的多元「恩主」系統。
從這裡也可以看出,成熟民主國家的「派系政治」跟中國的「庇護人政治」存在著顯著不同:「庇護人政治」涉及到的關係網絡實際上並不是民主國家的「派系」,較准確的措辭是「黨羽」、「小圈子」、「利益共同體」和「小集團」等等。
中國的庇護人政治
2014年,劍橋大學社會人類學家阿納斯塔西婭·
庇利雅芙斯基(Anastasia Piliavsky)在南亞「庇護人政治」研究中發現,南亞「庇護人關係」既不是純粹經濟性的,也不是純粹自上而下的權力關係,甚至也不是一種交易關係。「恩主」和「依附人」關係成了一項普遍的社會慣例,這個慣例關係到社會交換、權力實踐、形成社會關係網絡和身份認同等等,雖然(依據傳統説法)也是種姓和等級原則的具體體現。更具體地說,是「依附人」將「恩主」塑造成「恩主」,是「依附人」讓「恩主」權力和權威得以貫徹和實施,在這種過程中,「依附人」對「恩主」可能形成某種的影響力(leverage)。不管是「依附人」提供「服務」(services),還是「恩主」提供「恩惠」(gifts),這種交換是通過某種儀式展現出來的(put on display)——而這種展現承擔著某種政治道德角色,尤其是關係到權利和義務分配(因此這種道德關係是雙向的道德關係)。10
阿納斯塔西婭·
庇利雅芙斯基實際上是將「庇護人政治」看成是特殊環境下的權力運行法則:「依附人」負責體現和實施「恩主」權力,「恩主」授予「依附人」實施權力的某種權威;這個雙向過程,不僅發生在實踐層面,也發生在儀式性層面(畢竟權力經常也由儀式呈現出來)。在這位社會人類學家看來,「庇護人政治」不僅可能自上而下,也可能自下而上地形成。
雖然中國跟南亞國家具體情況相差很大,但其「庇護人政治」也可能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比如前面提到的李鴻忠就是主動依附權力,自下而上地形成「恩主」庇護體系。這種情況並不是孤案。一向被認為是「共青團派」重要人物的原國務院副總理胡春華,在2022年10月開始被排擠出中央權力中心,最終在2023年3月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對於曾經被追捧為潛在接班人人選的胡春華來說,出任這一職務無疑是閑差,就連先前在國務院出任主管「三農」和「扶貧」工作的副總理,也有遭排擠的意思。即便如此,胡春華也在2023年4月(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以後)在《人民政協報》發文稱頌習近平思想,此舉還被媒體諷刺爲向習近平表忠心。11 但事實上,早在「共青團派」代表人物李克强卸任國務院總理之前,胡春華就已經公開表忠心了。公衆幾乎沒有注意到的是,2022年7月胡春華就在《人民日報》上刊文頌揚習近平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除了依照標準模板復述習近平思想之外,胡春華還稱贊了習近平「知之深、愛之切」的「三農」情懷。12
比起《人民政協報》,在《人民日報》上刊文宣示效忠的色彩更明顯。但是比起蔡奇說「入腦入心入魂」的肉麻程度跟李鴻忠說「習核心」和「忠誠不絕對就是絕對不忠誠」的堅決程度,胡春華通篇措辭中規中矩,並沒有創造性發展出一套新的歌頌理論。不過這種表態顯然幫胡春華及時止損,至少在全國政協保住一個虛職。按理説,胡春華作爲「60後」副總理,還有巨大晉升空間,但正當盛年卻不升反降,還被挂到虛職上養老,這樣安排肯定是有問題的。胡春華雖然跟李鴻忠一樣從別的派系「叛變」到習近平派系來,其待遇卻遠低於李鴻忠,除了其本人不受待見外,跟其效忠的堅決程度也有關係。但無疑,胡春華跟李鴻忠一樣,是自下而上尋求「恩主」的案例。與此同時,胡春華也説明自下而上尋求「恩主」是存在失敗風險的。相對而言,李鴻忠不論是在湖北省委書記任上,還是在天津市委書記任上,都要比在國務院主管「三農」和「扶貧」工作的副總理更有實權和主動權。2018年,李克强提名胡春華出任國務院副總理本來旨在培養將來總理接班人選,但是結果不但沒有接到班,反而將胡春華從封疆大吏任上(2012年至2017年間胡春華是廣東省委書記)解除了實權,很難説這一決定對胡春華來説是利、還是弊。比起在出任虛職若干年後才慢吞吞想起表忠心,假如胡春華在封疆大吏任上就倒戈「共青團派」無疑就有更大主動權和實權——這對於習近平來説,就意味著有更大利用價值。这种情况也表明,自下而上尋求「恩主」跟自身實權和利用價值也有直接關聯。如果缺少實權和利用價值,不見得會受到「恩主」庇佑。
著名時評人鄧聿文說,202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全黨自上而下分兩批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爲官僚體系裡存在大量難以識別的「兩面人」。13 這種「學習運動」不僅是中國當代意識形態的常規運行法則之一,還是社會人類學家提到的儀式性過程。本來意識形態就不是説服教育,而是規訓和馴服,官員在自上而下參與「學習運動」過程中,重複和發揮習近平思想,有至關重要的政治意義:不但表明各級官員在權力傳送帶上,遵照中央旨意傳送中央權威,從中還可識別官員對中央意志的領會程度,與此同時,也給各級官僚創造招安和依附的條件。事實上意識形態就是這樣運作的。
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家麗莎·
魏汀(Lisa Wedeen)在敘利亞研究中就注意到了這一點:意識形態往往就是透過儀式性過程表現出來的,意識形態就充當「象徵性規訓權力」,不論參與者是不是真相信意識形態話語所描述的内容,參與者在參與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服從本身就是權力的實體化過程。14
「學習運動」實際上是在檢驗官僚系統的馴服程度,與此相似的還有開會學習不斷傳達下來的中央文件精神。但是「學習運動」每隔一段時間就可能展開一次,每次除了檢驗馴服效果之外,還可能旨在檢驗服從中央的「庇護人政治體系」。因爲中國的「庇護人政治」是循著官僚選拔機制擴散到全國的,要將官僚系統牢牢抓在手裡,只控制組織部是明顯不夠的(官僚選拔名義上是受組織部控制的,但各級官僚實際可操作空間極大,官員仍可決定其下屬之升遷——即使不限於用升遷來獎掖下屬,利益分配也是籠絡下級和平級官員的重要手段),一級一級培養官僚對「恩主」的忠誠實際效果要遠大於反復整肅各級組織部。出現這種情況是官員選拔制度的根本缺陷造成的。中國從秦朝以來就反復出現這種情況:當形容一個人大權獨攬、權傾朝野的時候,實際上説的不止是白色恐怖和政治高壓,更准確地說是黨羽遍天下。當我們說「黨羽遍天下」的時候,並不是說每個官員都是某一人的黨羽,而是説官僚系統遍佈著各種大大小小的權力集團,這些權力集團才是某一人的黨羽。處在這些權力集團的脅迫之下,其他官僚即使只是形式上依附,也是權力有效的實體化過程,因爲這種依附表明馴服。但是這裡仍然存在問題:一次馴服不等於永遠馴服。那麽,反復檢驗馴服情況就變得十分必要,因爲理論上黨羽掌握大權,並不等於黨羽一勞永逸地馴服官僚。這就是黨内經常反復開展「學習運動」和頻繁下令學習會議精神的原因。然而,這種情況也只是自上而下發展和檢驗「恩主」體系的一種方式而已。
1994年,美國加州大學政治學家謝淑麗(Susan Shirk)還注意到改革開放初期一些常見的「庇護人政治」形式,比如授權「經濟特區」和「新特區」(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就經常被中央政府拿來培養「庇護人政治體系」。這一點很好理解,受到中央直接庇護的地方官僚,無疑更容易從中央拿到更多政策傾斜。比如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就被認爲是上海浦東新區的「恩主」。鄧小平在廣東和福建開放首批經濟特區開了一個很不好的先例:各省市搶著尋求各種各樣的貿易投資特權,這就給「庇護人政治」大開方便法門。15 包括現在「經濟特區」、「新特區」、「自貿區」和「保稅港區」可謂是遍地開花,但沒有一個帶來真正的自由和開放。表面看起來對經濟有利,但其政治代價就是「庇護人政治」汎濫成災。因爲實際上每開闢一個新區都是重組一次「庇護人政治體系」:「恩主」授予地方較强自主權和某些「特權」,地方通常也要回饋給「恩主」更强大的政治支持。這種情況給江澤民派系的「恩主」體系瘋狂生長創造了極佳條件。
其結果并不像中央掌握了更多權力,反而是中央分散出去更多權力,那是不是權力真的分散到地方了呢?其實是權力落到了可直接控制地方的「恩主」手裡。也就是説,中央名義上權力下放了,但是在中央掌握權力的高官(尤其是作爲地方庇護人的「恩主」)手裡卻集中了更大的非正式權力。這種問題最終就在胡錦濤時代全面暴露無遺。
胡錦濤政府早期衰弱無力,並不是因爲地方大權在握,實際上是因爲權力集中到了中央大大小小的「恩主」圈子裡:這些「恩主」操控著地方大員。這些「恩主」圈子就像是大小不一的寡頭集團,名義上將之稱爲「江澤民派系」,其實是一種籠統而且不準確的説法(但未嘗不是一種權宜之舉),因爲這些「恩主」圈子不見得利益完全一致。即使習近平上臺後沒有發動針對這些「恩主」圈子的清剿行動,若假以時日,這些「恩主」圈子也會互相爭鬥起來。所以胡錦濤政府權力分散,並不見得是地方自主權真的擴大到類似聯邦制國家或者唐末藩鎮割據的程度,事實像是中央權力分散,但地方不見得獲得更大自主權。習近平政府將權力收歸中央,並不是奪了地方大員的決策權,更像是重新整合中央權威,順帶馴服地方大員。習近平政府的做法就是收拾一個又一個的「恩主」圈子:要麽拔掉其「恩主」,馴服其「依附人」;要麽馴服其「恩主」,順帶接管其「依附人」;要麽連同其「恩主」和「依附人」一并拔除。其中打垮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等人的多元「恩主」系統及其子系統,其實際意義要遠大於2012年以來通過逐步推進「黨政機構合並合署改革」,重新收繳地方權力——兩者表面看起來是差不多同時發生,但其實邏輯上是必先有前者才有後者的(或者説,前者是必要條件,後者是充分條件)。
韓國成均館大學和美國加州大學學者認爲,中國的「庇護人政治」至少經歷過一次重要變化:從毛澤東時代圍繞「單位」建立的「庇護人關係」轉型到改革開放時代區域性的和受到商業化影響的「庇護人關係」。發生這種轉變是因爲引入市場經濟,給調控機制創造了極大空間(包括漏洞)。16 這種解釋更像是從政治經濟學層面講地方權力尋租,但是無法解釋官僚之間(包括地方官僚和中央政府官僚之間)結成的利益共同體。但是這一研究確實道明了改革開放促成了新形式的「庇護人關係」,儘管實際上並不僅限於官僚跟商人之間才有這種勾結。
2014年,澳洲國立大學政治學家本·
希爾曼(Ben Hillman)根據其在中國某地級市和某縣城田野考察,詳細描述了地方錯綜複雜的庇護和依附關係。17 在本·
希爾曼看來,「庇護人關係網」(patronage network)看起來削弱了黨中央對於地方的控制,但是卻有利於地方加强團結。美國密歇根大學政治學家及克林頓政府重要幕僚李侃如(Kenneth Lieberthal)將中國黨政不分且各機構之間職能分工混淆不清的情況,稱之爲「支離破碎的威權主義」。18 這種權力碎片化的其中一個後果,就是强化了「庇護人關係網」對於權力運作的協調作用。也就是説,在中國這種權力碎片化的環境中,假如不存在「庇護人關係網」來承擔協調不同系統合作的角色,甚至基層政府運作起來也會非常痛苦。地方官僚爲了保障自己權力和職責順利運作,就不得不向上和向下强化這種關係網(實際上也包括强化平級之間的盟友關係)。實現這種「庇護人關係」的辦法,除了官僚選拔機制之外,還有掮客承擔著中間人的角色。雖然官僚績效會是重要指標,但績效不理想的官僚還是有留任機會,最關鍵的是對「恩主」的忠誠。不過,光有忠誠還不夠,据本·
希爾曼長達十年的實地考察來看,長期表現不佳、乃至缺乏才幹的官僚仍缺少升遷機會,不管其「恩主」有多大實權。這從一個角度也表明,「恩主」不見得願意提携缺乏才幹的官僚,因爲對自己沒有多大好處。本·
希爾曼的觀察是有道理的:業績好、才幹突出的官僚將來晉升空間大,甚至還可能超過原來的老領導,反過來也給原先的「恩主」和同僚提供庇護——這種投資簡直就是一本萬利。但前提是忠誠,如果沒有忠誠作爲最重要依據,「恩主」的栽培就前功盡棄了。
本·
希爾曼還提到一個很值得注意的細節:貪腐。「庇護人關係網」輸送的最重要利益就是貪腐。本·
希爾曼注意到的貪腐現象很像中國人説的「投名狀」。本·
希爾曼說,就像不找「恩主」結盟就無法在官場生存一樣, 官員不遵循貪腐政治潛規則(without observing the informal rules of spoils politics)也一樣極難在官場求生。因爲貪腐才是「庇護人關係」的通行證(currency of patronage),而「庇護人關係」關乎政治上的生死存亡(essential for political survival)。本·
希爾曼還引用當地一名官員的話説:你如果不腐敗,沒有人會信任你。19 這麽看來,貪腐就像一種投名狀,是取得「恩主」信任的把柄:一旦背叛恩主,可以想見其後果有多嚴重。
但是貪腐對於「恩主」來説是把柄,對於中央政府權威來説,同樣也是把柄:中央政府同樣也利用貪腐來打擊「恩主」。比如前文提到,打擊周永康之前先清剿周永康黨羽,就是用貪腐做武器來打擊「恩主」。也因爲這個原因,中國反貪腐通常先抓人再調查(而且這個過程在早期是不公開的),這種程序跟西方國家複雜的司法程序完全不同。這種情況也説明中央政府基本默認了揪住官員就不愁找不到貪腐證據。中國的落馬官員有時會被强迫上電視認罪,聲淚俱下地懺悔不該貪污腐化,實際上呢?如果沒有污點和「投名狀」,你在中國官場寸步難行。這也是爲什麽一些官員犯錯卻不受責罰的原因:這種情況既是出於「恩主」庇護,對於「恩主」來説,也是掌握一項操控「依附人」的把柄。
美籍華裔政治學家裴敏欣在《中國的朋黨資本主義:政權腐化動態》(China’s Crony Capitalism: The Dynamics of Regime Decay, 2016)一書中還注意到了「庇護人關係網」對政權的侵蝕效果。這種侵蝕造成普遍的制度性退化、慣例退化、對政權不忠、以及將「庇護人關係網」成員利益置於政權利益(更不要説國家利益)之上。20 也就是説,「庇護人關係網」不僅是造成貪腐的罪魁禍首,也是造成政權全面退化的元凶。在喉舌媒體像煞有介事地宣傳貪腐如何危害國家的時候,實際上貪腐遠遠沒有那麽大殺傷力。有研究者指出,中國的主要貪腐形式是「權錢交易」(access money),跟挪用公款和盜竊國家財產完全不是一回事,反而還是最可能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的一種腐敗形式。21 黨的喉舌媒體殺氣騰騰地痛斥貪腐的時候,實際上是在指桑駡槐地痛斥「庇護人政治」對於政權的腐化作用。但這種「庇護人政治」根本無法通過反貪腐運動根除,最多就是把「恩主」和依附關係做重新調整。
這是因爲「庇護人關係網」一方面透過有缺陷的官員選拔制度擴散,另一方面也是權力碎片化造就的產物。由於幾乎不存在像樣的選舉,也不存在獨立的監察制度,而且政治鬥爭不公開化、合法化(一旦在政治鬥爭中落敗就可能萬劫不復22),官僚自身的權益實際上無法受到法律和制度保障,這是官僚不得不結成大大小小的利益共同體和「攻守同盟」來互相掩護的深層原因。與此同時,黨政分工不明、部門分工不明,也造成權力嚴重碎片化,不依靠協調機制幾乎無法保證權力正常運行。這種協調機制,除了運動式改革臨時建立起來的「工作小組」或「領導小組」,在日常的部門協作中,往往不得不依賴上級官僚協調。對於官僚個人權力的過度依賴,是「庇護人關係網」的滋生土壤。如果政治制度化成功,制度和法律就足以約束官僚——約束官僚同時也是保護官僚權益不受不公開的不正常政治鬥爭威脅(比如政治上的暗算、報復和大清洗)——也不至於存在這種權力碎片化現象,「庇護人關係網」也不見得有其生存土壤。23
不少民主國家其實同樣存在「庇護人關係網」,但是卻能有效防止腐敗和結構性危害。比如德國前總理安格拉·
梅克爾(Angela Merkel)就得益於兩德統一後首任聯邦總理赫爾穆特·
科爾(Helmut Kohl)提携,這是安格拉·
梅克爾政治生涯邁出的最關鍵的第一步。這是因爲民主國家同樣可能存在基於官員個人意志的提拔制度,但是民主國家不但保障公開合法的政治鬥爭,還用法律保障官員的合法權益,再加上完善的選舉制度保障政府按期更迭,官僚不必時時刻刻活在政治上的不安全和恐懼之中;而且就算政治鬥爭失敗,還有重來的機會(在當今中國往往官員一落馬就再也沒有翻身機會)。即便與他人結成同盟,不但每個官員都處於法律嚴格監督之下,其同盟也處在反對黨和其他監督機構的虎視眈眈之下,即使黨派分裂,也不會對國家和政權造成危害,就更不要説很難給腐敗多少滋生空間。也就是説,在民主制度環境中,可以合法結盟的情況,就會公開合法地進行,而不是偷偷摸摸勾結;官員沒有必要向自己「恩主」交「投名狀」,因爲取得信賴的不僅是個人才幹,還有個人缺少污點的政治生涯。如果劣跡斑斑,反而可能對「恩主」造成嚴重負擔——尤其是考慮到一旦劣跡敗露,可能牽連「恩主」引咎辭職的情況。
也就是説,其實「庇護人政治」不見得一定是惡性的,但在中國這樣的環境中,卻幾乎不可能良性。中國這種情況跟東南亞國家「庇護人政治」有很大相似性:既是由制度性缺陷造成的,又反過來對政權和國家構成結構性危害。24 尤其黨派利益讓位給「庇護人關係網」利益之後,黨派有被「庇護人政治」蛀空的危險。
但很不幸的是,「庇護人政治」成了中國官僚必須要遵守的潛規則,這關係到政治生涯存續問題。不論是向上、還是向下尋求,又或者是橫向尋求,官僚結成非正式同盟根本原因還在於缺乏制度保障其安全。反腐敗運動反而大大刺激了各大「庇護人關係網」的强烈生存危機。在這種背景下,官僚不但不可能放棄秘密勾結,反而會不斷想方設法來擴展「恩主」和盟友。表面上看起來,隨著反腐運動持續加深,「庇護人關係網」呈現同質化傾向(共推習近平黨羽爲「恩主」),但是其結果是在後習近平時代很可能出現袁世凱死後派系分裂的狀況:大大小小的「恩主」無法在誰主導中央權威上,達成一致意見,出現「恩主」勢力勢均力敵的情況,就更可能加劇黨派分裂。
這種風險是完全現實的。因爲習近平大權獨攬,凡是有潛在接班人傾向的官員會被逐個爆破清除。這樣顯然有助於樹立絕對權威,但其代價就是二號實權人物距離習近平權力差距太大,而二號人物以下彼此之間權力差距不大,再輪到接班梯次的潛在人選還可能並不排在前列。排名靠前的實權人物退休後,又可能形成改革開放初期「元老政治」:大家當初都沒有甚麼權力,後來(領導人死後)大家的權力都不相上下。而新晉接班人又要面臨權力被「庇護人政治」架空的情況。現在的實權人物(也就是將來的元老)在各自的「恩主」體系中占據最高點,他們之間的矛盾也可能會演變成新的代理人戰爭;就像確定習近平繼承人資格之前,中共中央各大派系在繼承人問題上進行的激烈鬥爭,而薄熙來就是這場代理人戰爭的犧牲品。新上臺的「弱主」,如果無法集權,就會出現胡耀邦、趙紫陽、胡錦濤這樣的弱勢政府;如果大開殺戒,重新集權,又可能出現新的習近平式極權主義。如果鬥爭失敗,其下場也可能跟胡耀邦、趙紫陽相似:被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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